一、基本案情
刘某与陆某于2010年6月相识并自由恋爱,2013年6月20日登记结婚,后于2016年6月27日生育一女。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,后双方感情出现问题,刘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,要求离婚。陆某不同意离婚,于2017年7月找到崇家律师寻求帮助。
二、办案经过
崇家律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,为当事人意愿做好了充分的开庭准备, 不断地与对方沟通、约谈,在心理和感情等多方面安慰当事人,预见困难和阻力也坚持帮助当事人达到目的。
三、案件结果
经过崇家律师的努力,历时一年有余,多次调解、两次开庭。最终成功取得不离婚的判决书。
崇家律师表示,律师在离婚案件中更多的是一种协助义务,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以及当地的审判实践,告知当事人选择的不利后果,最终还是要当事人来做决定。
四、办案心得
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见各种困难,一些想象不到的阻力,一个案件想要取得成功,律师必须客服困难,不断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,要有耐心和信心。充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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